本协议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3日
《人脸验证授权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上海赛可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程出行司机平台”)与申程出行司机平台用户(以下简“您”)关于人脸验证所订立的协议。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加粗的条款。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申程出行司机平台客服进行咨询。在您勾选、点击同意或以其他方式确认本协议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我们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任何后续操作。本协议中涉及的所有敏感个人信息将以加粗及下划线形式注明。
1. 为便于对您进行实人认证,您自主自愿通过人脸识别及其他本协议所述的方式及流程进行身份验证,申程出行司机平台各业务可能基于上述目的收集您的人脸验证相关信息。我们会在您使用相关业务时,通过页面提示、弹窗或者其他方式向您告知。
2. 当您注册成为申程出行司机平台用户,为便于您后续出车时对您进行人脸识别验证,您须首先进行实人认证。您需要向我们提供您的人脸图像、面部识别特征信息,您授权并同意申程出行司机平台通过人脸验证功能或申程出行司机平台从您本人或从您所属的巡游出租车公司收集并存储您的个人照片、人脸图像、面部识别特征信息,并将前述信息提供给申程出行平台合作的第三方服务商(即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锐明”),由深圳锐明对您的身份进行验证。
深圳锐明联系方式:
电话:400-998-2970
3. 当您使用申程出行司机平台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前,通过车辆内部的车载屏选择使用人脸识别功能进行司机身份验证时,您授权并同意深圳锐明通过车内摄像设备直接获取并存储您的人脸图像、面部识别特征信息,并由深圳锐明将此前获取的您的个人照片与通过车内摄像设备获取的您的人脸图像、面部识别特征信息进行比对核验,以验证您的司机用户身份。
4. 您授权并同意,深圳锐明将核验结果以及车内摄像设备拍摄的您的人脸图像、面部识别特征信息反馈给申程出行平台,并由申程出行平台进行留存。申程出行平台获取并留存您的人脸图像、面部识别特征信息是基于您的同意以及保障服务的安全性对您的司机用户身份进行核实。申程出行平台不会将人脸识别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5. 您同意由您本人或基于您本人的申程出行平台账号进行身份验证。您在身份验证过程中,应提供本人合法、真实、有效、准确并完整的信息及资料。
6. 如您发现身份验证结果不准确,您可联系申程出行平台客服沟通解决。
7. 除用于上述验证目的外,申程出行司机平台还会基于以下情形使用或者对外提供您的信息:
(1) 响应政府部门、监管部门依法调取信息的要求;
(2) 处理用户纠纷、投诉、举报过程中,核实情况;
(3) 另行征得您同意的其他情形。
8. 您不得将身份验证用于法律法规所限制、禁止或者违背道德风俗的领域,否则因此导致申程出行平台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您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9. 申程出行平台重视对您隐私的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将根据申程出行平台的《申程出行司机隐私政策》受到保护与规范。特别地,我们将按以下规则保存您的人脸识别信息:
(1) 基于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监管部门要求收集的,我们将依照其规定的最短保存期限保存;
(2) 如果您存在严重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平台规则的行为,您的人脸图片会被适当延长保存;
(3) 如果有其他保存期限,我们会另行告知您并征得您的同意。
10. 本协议未约定事宜,均以申程出行司机平台公布的《服务条款》、《申程出行司机隐私政策》及各项规则为准;本协议与前述协议文件及各项规则内容存在不一致或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11. 我们会要求深圳锐明合法处理您的信息并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保护您的信息。因深圳锐明等第三方非法或未按照本协议项下您的授权范围、授权目的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纠纷或给您造成的任何损失,请您与第三方沟通协商解决。
12. 因履行本协议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申程出行司机平台与您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订地(即上海市杨浦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